我校2020年农业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生招生调剂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湖南省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确定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和要求,结合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调剂专业类别
(一)调剂专业学位类别:农业硕士(0951)
(二)调剂复试比例
根据各领域分配的招生计划,按不低于1:1.2,不高于1:1.5的差额复试比例确定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
(三)接受调剂专业领域及人数
1.农艺与种业(095131)领域,计划数缺额3人,接受调剂申请人数5人;
农艺与种业(095131)领域另有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数缺额1人,接受调剂申请人数2人;
2.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095132)领域,计划数缺额4人,接受调剂申请人数6人;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095132)领域另有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数缺额1人,接受调剂申请人数2人;
(四)研究生教育教学部根据各领域计划完成情况,适时与各领域领衔人协商确定未完成计划的再次分配,并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
二、调剂要求
1.接收与我校农业硕士农艺与种业、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领域相同或相近的专业领域调剂考生。
2.考生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2020年国家一类地区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我校该专项计划,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5.满足教育部规定的调剂录取条件。
6.接收调剂规则:
(1)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暨:考生一志愿为同一所高校,同一个专业,考试科目完全一致),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2)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由于考生一志愿报考高校差异,考生总成绩不具备可比性,按照报考专业代码完全一致优先,报考专业代码一致的情况下研究方向一致优先,研究方向一致情况下按照统考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7.考生申请调剂前,应充分了解我校调剂复试工作办法以及培养、奖助、就业等相关政策。
三、调剂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