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对本科教育教学工作的全面监控,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厅字〔2020〕1号)和《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发〔2020〕1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科教育教学督导是学校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基本任务是对足球彩票,中国足球彩票网的本科教育教学工作实行有效的监督、检查、评估、指导;检查学校各项本科教育教学文件和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保证学校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的持续提升。
第三条 本科教育教学督导坚持以“严格教育教学管理、加强质量监控、保证教学秩序、推动教学改革、优化教风学风、提高教学质量”为宗旨,按照“检查督促、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指导改进”的思路开展工作。
第二章 组 织
第四条 学校设立校级教育教学督导团和院级教育教学督导组。
第五条 校级教育教学督导团一般由15人左右组成,设团长1名,副团长1-2名。所有成员由二级学院推荐,经分管教学副校长审定、校务会审议后,由校长聘任,实行两年一聘。
聘期内如履行职责不力或因故不能履行职责者,可中途终止聘任。
第六条 院级教育教学督导组成员的人数、聘期由二级学院自行确定。院级教育教学督导组的具体工作安排和管理由二级学院负责,并接受校级教育教学督导团的业务指导。
第七条 校级教育教学督导团成员按如下条件择优聘任:
(一)熟悉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教育法律和法规,熟悉学校教学管理过程与规章制度;
(二)熟悉应用型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规律;
(三)热心本科教育教学工作,有高度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四)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较高的教学水平,较强的组织能力和教学研究、教学指导能力;
(五)身体状况良好,精力充沛,能坚持日常督导工作。
第八条 校级教育教学督导团的日常管理工作归口质量监控与发展规划处,院级教育教学督导组的日常管理工作归口二级学院。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九条 校级教育教学督导以日常听课、教学巡查与检查、专项督查与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工作,坚持督、查、评、导相结合,注重指导与引导,推动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
(一)对教师的教学行为和教学质量进行检查和指导。采用听课、线上线下巡课、专项检查等方式,对足球彩票,中国足球彩票网的教学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退休和在职的校级督导每学期听课、巡课和专项检查分别不低于70课时和40课时。听课期间重点关注教材使用、课程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案、课堂教学组织、教学状态和学生学习效果等情况,指导教师提升课堂教学质量,完成课堂教学评价。
(二)教育教学督导听课的重点对象是“新人、新课、两头、典型”,以及因职称晋升及其他需要对教学质量进行评价的相关人员,并逐渐过渡到听课“全覆盖”。
(三)对学校和二级学院教学管理、教学运行过程和教学实施保障进行检查,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四)对重要时间节点进行教学巡查。在开学初、节假日前后开展教学巡查,巡查的内容包括教师的到位情况、课堂教学秩序、学生的到课与学习情况、教学保障情况等;在期末考试与开学补考开展巡查,巡查内容包括考务组织、监考与巡考人员履职、考风考纪、考场卫生与考试保障等;每次巡查后及时将巡查情况反馈给二级学院、质量监控与发展规划处和教务处。
(五)加强对实践教学检查。重点检查实验教学、课程设计、实习实训、校企合作等实践课程的实施过程和教学质量,以及毕业论文(设计)过程组织和论文质量。
(六)发现人才,帮带教师。协助学校和学院发现、培养教学骨干。对于教学效果欠佳的教师给予重点帮助和指导,提出具体指导意见,使其尽快胜任教学工作。
(七)开展教学督导研究工作。认真研究、总结教育教学督导工作,对教育教学和教学管理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具体的解决措施和建议。形成调研报告或心得体会反馈给质量监控与发展规划处。
第十条 二级学院教育教学督导以日常听课、教学巡查与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工作,对本学院的教学管理和教学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
(一)督导组成员每人每学期听评课不少于20节,每月至少1次深入教学第一线巡查教学与教学管理情况。
(二)根据二级学院需要参与教育教学材料专项检查、示范观摩课指导和青年教师指导等工作。
(三)完成二级学院交给的其他督导任务。
第十一条 教育教学督导工作实行督导记录考核制度。教育教学督导应做到每项工作都有案可查,每个结论都有据可依。
第四章 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 教育教学督导团享有以下权利:
(一)有权随时进入教室和实验室听课。
(二)有权随时调阅教师教案,调阅试卷及其它教学管理资料档案;有权向教师和学生询问有关教学问题。
(三)有权对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工作提出建议;
(四)可向二级学院、教学管理职能部门提出对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的奖惩建议。
(五)校级教育教学督导团成员可列席学校、学院重要教学工作会议。
(六)为保证工作正常开展,学校为校级教学督导团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工作经费,并给予适当酬金。其中在职的兼职校级教学督导团成员的听课时数应计入其所在学院评优评先晋级的课时工作量,但其所在学院不得再另行支付酬金;院级教学督导团的办公场所、工作经费、酬金等由各二级学院自行确定。
(七)学校对完成工作任务的校级督导发放一定的酬金,每年按10个月计发。督导团团长2000元/月,副团长1900元/月,退休督导1800元/月,在职督导900元/月。退休督导享受与学校在职人员一样的午餐补贴;若退休督导与学校签订返聘协议,则按在职督导发放酬金;为便于开展工作,督导团可分成若干小组,小组组长每月补贴100元。院级教育教学督导酬金由二级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八)为了体现创先争优的原则,学校每年年底对校级教育教学督导团的工作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给予一定数量的绩效奖励,绩效奖励费从校长基金中列支。院级教育教学督导团的考核绩效由各二级学院自行确定。
第十三条 教育教学督导团(组)及其成员应履行如下义务:
(一)教育教学督导要加强自身学习,提高督导能力,把握当前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教学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和发展规律。
(二)认真履行职责,及时掌握教学一线动态,如实反馈广大师生对教学工作、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为学校教学改革和教学管理建言献策。
(三)根据学校教学工作总体安排,制定督导团(组)年度工作计划,撰写年度工作总结,并做好材料的存档。
(四)按规定进行督导,确保方法正确、方式得当,并适时反馈。每位教育教学督导应及时向质量监控与发展规划处和二级学院反馈教育教学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重要问题,每月提交一份教育教学督导工作小结、每年提交一份年度报告,对教育教学督导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五章 工作制度与会议制度
第十四条 工作制度
(一)校级教育教学督导实行“集体行动与定点联系学院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建立教育教学督导定点联系二级学院制度。
(二)采用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重点检查与全面检查相结合、专题汇报与日常汇报相结合、检查督促与参谋指导相结合等“四结合”的工作方法。
第十五条 会议制度
(一)全体会议。校级教育教学督导团团长定期组织召开督导团全体成员会议,对教育教学督导工作进行部署和总结,或者对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研讨。
(二)专题会议。校级教育教学督导团进行专项调研、检查与评估时,应召开专题(小组)会议,取得共识,形成意见,并及时向质量监控与发展规划处反馈。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质量监控与发展规划处负责解释,《足球彩票,中国足球彩票网有关教学督导团管理与实施办法》(校政发〔2022〕45号)同时废止。
足球彩票,中国足球彩票网办公室
2024年11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