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书证
1、图书馆业务系统已经完成了与校园“一卡通”系统的对接,凡我校在读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可凭校园“一卡通”到图书馆办理借阅业务。
2、校园“一卡通” 统一由学校“一卡通管理中心”办理。
二、入馆须知
1、本校读者凭本人“一卡通”通过门禁系统刷卡入馆。
2、讲文明、礼貌,衣着整齐,不得穿背心、拖鞋入馆。
3、严禁在馆内吸烟、用火及乱动消防设施。
4、保持清洁卫生,禁止将外买零食带入馆内、禁止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
5、保持馆内安静,入馆请将手机保持振动或静音模式,接听电话请到室外。禁止在馆内喧哗。
6、爱护图书资料及一切公共财物,请勿涂抹、撕毁、私藏书刊,如有损坏或丢失,按本馆有关赔偿办法处理。
7、维护馆内秩序,不得抢占阅览座位。
8、请自觉遵守图书馆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馆藏分布及服务
库室号 | 借阅区 | 库室号 | 借阅区 |
201 | 文学借阅一区 | 208 | 文学借阅二区 |
303 | 报纸过刊阅览室 | 311 | 现刊阅览室 |
309 | 自习室 | 310 | 自习室 |
401 | 社科借阅一区 | 416 | 社科借阅二区 |
402 | 自习室 | 501 | 自习室 |
601 | 自科借阅一区 | 610 | 社科借阅三区 |
602 | 自习室 | 709 | 自习室 |
701 | 自科借阅二区 | 710 | 社科借阅四区 |
801 | 工具书阅览室 | 803 | 外文书刊阅览室 |
818 | 自习室 | 820 | 自习室 |
各借阅区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
8:20——12:00,15:00——18:00(夏)
8:20——12:00,14:30——17:30(冬)
自习室开放时间:7:00——22:00
四、图书借还流程
1、查找目录。登录http://10.6.17.112:8088/opac/“书目查询”检索系统进行书目查询,记下索书号、馆藏地点及借阅状态。
2、获取图书。到相应的馆藏地点,对照书架侧面的架标,根据记录下的索书号和书名,在书架上按照从上到下、从左到右的顺序查找需要的图书。
3、办理借阅手续。选好图书后,在各图书借阅区办理借书手续。
4、图书还回手续。统一到图书馆二楼大厅还书总台还书。
借还书手续应注意:
(1)借书时须检查所借图书有无污损、缺页等情况,如发现立即向工作人员声明,由工作人员加盖污损或缺页章,否则由借书者承担责任,并按规定处理。
(2)办理借书手续时,应核实所借图书信息与计算机显示的内容是否一致。
(3)办理还书手续时,应核实图书归还情况。
(4)严禁用他人“一卡通”借阅图书,发现将停止使用。
(5)为了提高借阅效率,建议读者先利用检索区或校园网上的计算机上机查询所需图书的索书号和入藏地点,再进入相关借阅区查找借阅。
五、借阅规则
1、专科学生读者可借图书6册,本科学生读者可借图书8册,研究生读者可借图书10册。文学类图书最多可借3册,其余每个图书借阅区最多可借4册图书。
2、借书期限为1个月(寒暑假所借图书须在开学后两周内归还)。借阅期满前可续借一次。续借手续可在还书总台办理,也可通过图书馆主页的“我的图书馆”“移动图书馆”及“足球彩票,中国足球彩票网图书馆微信公众平台”自行办理。
3、要按期归还所借图书,逾期不归还者,按每册每天0.1元计算逾期款,累计到还书日止。当逾期款累计到10元以上时,须交完逾期款后方能恢复借书。既超期又遗失的图书,须先交纳逾期款,再办理赔书手续。交款手续在图书馆407办公室办理。
4、爱护图书,如还书时发现有污损书刊的情况,除批评教育外,将按本馆制定的《关于污损、遗失、偷窃书刊的处理规定》处理(详见图书馆网站“规章制度”)。
5、读者如损坏或丢失图书,按《关于污损、遗失、偷窃书刊的处理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