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推荐教育领域基本建设管理专家库专家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教育领域基本建设管理专家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基本条件
1. 政治素质好,“四个意识”强,能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无不良社会信用记录,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2. 熟悉教育领域基本建设工作,熟悉基本建设领域有关政策法规,具备一定专业技术背景和实践经验。鼓励直接从事教育基本建设管理和工程建设类教学科研相关工作的人员参与。
3. 身体健康,作风正派,有高度的责任感,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时间精力,服从统一安排,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职业素养,年龄不超过65周岁。
二、专家主要职责与任务
1. 为教育基本建设项目的可行性提供技术指导咨询并提出决策参考意见。
2. 参与教育基本建设项目申报审核、建设问题研判、规划编制审核、管理制度建设、专项评估检查和项目验收等有关工作。
三、其他事项
1. 请有意向的专家填写《湖南省教育领域基本建设管理专家库专家申请表》(附件1),《推荐专家汇总表》(附件2),并于5月30日上午12:00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稿交明德楼312室,电子稿发送至541931762@qq.com。我校可择优推荐2名专家。
2. 专家名单一经确定,省教育厅将发放聘任证书,并定期组织相关业务培训,统筹安排工作任务。
人事处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