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统筹推进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4〕84号)要求,现就推荐教育领域安全生产专家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全领域全方位梳理排查校园安全隐患
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强化底线思维和忧患意识,坚持“三管三必须”原则,扛牢主管责任、筑牢安全底板、守牢安全底线。深入推进教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推动校园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在开学前后、汛期前等关键时间节点全面排查校园消防、治安(防诈骗、暴力伤害及校园欺凌)、交通(包括校车安全)、自然灾害(地震、台风、洪水、山体滑坡、泥石流、低温雨雪冰冻、雷电等)、防溺水、大型活动、实验室(含科研、教学实验室及实习实训场所)、重要危险源(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质、病原微生物、压力容器等)、食品安全、公共卫生、特种设备、校舍(存量危房、在建工程、建筑安全)及基础设施(水、电、气、热、网络)等十三类教育安全领域风险隐患,并建立日常排查治理机制,加强教职员工日常教育管理,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各地各校可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内部协同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域内教育领域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并参照做好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安全管理工作。
二、专业指导,建立校园安全专家队伍
整合涉及校园安全各领域的专家资源,充分利用专业力量,加强对校园安全工作的管理指导,推进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建设更高质量的平安校园。学校在消防、治安、交通、自然灾害、实验室及重要危险源管理、实习实训、食品安全、公共卫生、校舍安全、设施设备、突发事件处置等校园安全细分领域开展专家推荐工作,原则上每领域推荐专家不多于2名,填写《教育领域安全生产专家推荐表》(附件1) 并提供专家简历,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于2024年4月29日上午12:00前将有关材料报送至教师发展中心(明德楼312室),电子稿发送至541931762@qq.com。省教育厅将遴选推荐教育部,教育部择优纳入教育系统安全生产专家智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