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3〕128号)要求,为做好我校2023年岗前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我校新入职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包括专任教师、辅导员、实验技术人员、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管理人员、从非专任教师岗转入专任教师岗的人员以及往年未通过考试需要补考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
包括相关文件规定的《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校教师教育教学技能》五门课程培训及校本培训。2023年高校教师岗前课程培训推荐使用省教育厅组织编写、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最新出版的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教材。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培训与考试报名时间为:9月2日-9月10日,报名系统将于9月10日24时关闭,关闭后不予补报。
(二)报名方式
1.申请人登录湖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以下简称“省高师培训中心”)网站(http://szpx.hunnu.edu.cn/)报名注册。报名程序:找到岗前培训报名入口→实名认证→填报相关个人信息→上传相关附件材料→提交报名信息→到所在高校人事部门进行初审→通过初审后,由所在高校将个人报名信息汇总为《2023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学员名册》报省高师培训中心。
2.缴纳培训费、考务费。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有关收费标准的批复》(湘价函〔2013〕221号)执行,培训费为200元,考务费为200元。
培训时间:线上培训平台开放时间为9月2日—10月10日,网址为http://szpx.hunnu.edu.cn/。
四、考试组织与实施
岗前培训考试由省高师培训中心在省教育厅的指导下组织实施。修满规定的136个课时培训任务的申请人方可参加岗前培训考试。
考试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课程考试,考试科目为四门,其中《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为闭卷考试,《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等教育法规概论》为开卷考试。考试时间为一天,初步定在10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和有关要求由省高师培训中心另行通知;第二阶段为综合考核。考核科目为《高校教师教育教学技能》。依据培训部门提供的申请人《高校教师教育教学技能》课程培训信息、申请人提交的跟岗实习听课笔记与15分钟微型课程教学视频、该视频课的教学设计和教学反思等材料综合考核。由申请人所在高校进行初评并提出建议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等次),省高师培训中心组织专家进行复评并确定综合考核成绩。申请人将上述考核材料纸质于10月20日前报送教师发展中心明德楼312,电子稿发送至541931762@qq.com。
五、成绩管理与证书颁发
(一)考生必须在首次报名考试后三年周期内通过全部五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颁《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三年内未拿到合格证书的,需重新参加新一轮的岗前培训与考试,重新获取新的考试成绩。
(二)《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有效期为三年(从合格证书落款日期算起),持证人需在合格证书有效期内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2021年及以前获取《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的持证人可在2023年前完成高校教师资格认定,2024年1月1日起,该类人员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证须重新参加岗前培训和考试。
请参加2023年岗前培训的老师及时参加网上报名,并填写《2023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学员名册》(附件1)于9月7日前发送至541931762@qq.com。
联系人:阳青 联系电话:13762284952
人事处
2023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