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入伍激励措施
2025-04-08 点击:[]
一、政治荣誉
悬挂“军属光荣牌”,上门送喜报。
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优先参加优秀毕业生评定,不受指标限制。
二、经济优惠
学校所在地入伍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每户每年14000元。
学校所在地入伍的义务兵按照毕业生8000元,在校生4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奖励金。
学校对省内入伍的义务兵应届毕业生发放一次性奖励金3000元。
学校所在地入伍到新疆、西藏地区服役的义务兵给予10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按照每服役一年4500元标准,地方进行一次性经济补偿。
三、学业保障
允许免修相关课程。结合应征入伍学生在部队的教育实践经历,可申请免修相关课程并获得相应学分。
放宽转专业要求。新生和大一、大二学生应征退役复学后,可根据本人意愿转入其它专业学习,各相关学院应积极支持。但原则上文科专业不能转理科专业,音乐、体育、美术以及中外合作办学的不能转专业。
简化学历办理程序。对上半年入伍的本专科毕业班学生,已完成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并成绩合格、在服役期间完成毕业设计(论文)、达到毕业要求的,学校发放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发放学位证书。
可参加国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
四、就业保障
入伍大学生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招录优待。
企业招录优待。
自主创业优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