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24年度上半年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含开放基金项目,下同)结题工作的安排,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本次结题受理2020年重点项目、开放基金项目,2021年、2022年重点项目、青年项目以及2022年一般项目。
二、结题材料要求
1、纸质版结题材料包括结题报告、结题情况一览表、研究报告、成果简介(以上格式见附件)以及相关研究成果复印件一式一份。研究报告包括研究背景、已有研究综述、研究方法与步骤、研究的主要内容、研究结论与成果和参考文献等内容。以上材料需分开普通装订,到科研与社会服务处审核并加盖公章。
2、教育厅青年项目、重点项目、开放基金项目由项目负责人自行组织专家评议验收。要求5名(校外专家不少于3名)相关领域副高以上职称专家,填写结题报告中的专家验收意见表,携全部纸质版结题材料经科研与社会服务处审核,签署管理部门意见和并加盖公章后,再按照要求扫描并上传至结题系统(截止时间6月27日),学校进行网上推荐。
3、教育厅一般项目负责人需于6月18日前将全部纸质版结题材料交到经科研与社会服务处409室。学校将于6月24日前组织3-5名专家进行集中评议审核,之后负责人需将通过评议的专家验收意见表扫描并插入结题报告相应位置再上传系统(截止时间6月27日),上传系统时需填写相应的附件名称,否则无法查看相应的附件,学校进行网上推荐。
三、项目负责人网上填报结题材料
1、项目负责人登录《湖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rms.xuefeng.space:25250/ResearchManagementSystem/,系统开放时间6月1日-6月30日),点击“结题人员登陆”系统,输入项目立项编号和申请人姓名登陆系统后上传结题报告、研究报告、成果简介和相关研究成果扫描件。专著只上传封面和版权页,论文只上传首页和已标注湖南省教育厅资助页面(建议扫描成彩色的PDF文件格式)。
2、各项目负责人务必于6月27日18:00点前进入结题系统上传相关结题材料并提交至学校审核。
四、相关要求
1、稿件录用通知、书稿以及未标注成果原则上不能作为结题依据。
2、结题报告获得专家评议意见后,还需经科研与社会服务处审核签字,再盖学校公章后再扫描上传。
3、请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将结项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于6月18日之前上交科研与社会服务处,逾期不予受理。
4、2020年重点项目、开放基金项目、2021年青年项目、2022年立项的一般项目,今年内(最迟在2024年12月份)必须结题,否则教育厅将撤项处理,并扣减学校明年申报名额。学校将收回该项目经费,五年内不准申报教育厅科研项目。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周卫军 陈红军 0738-8326410
附件1:教育厅项目结题报告模板
附件2:研究报告参考格式
附件3:成果简介参考格式
附件4:申请结题项目情况一览表
附件5: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6:关于明确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执行期限的通知
科研与社会服务处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