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年度考核和年终评奖暂行办法(2018年修订)》校党发〔2018〕63号文件及《优秀教师评选办法》校政发〔2019〕68号文件要求,经本人申报、现场述职、量化打分、民主测评、考评委员会审议后向学校推荐以下四名教师为年度优秀教师。
序号 |
名单 |
申报类型 |
1 |
刘诗海 |
教学科研型 |
2 |
李雪芬 |
教学科研型 |
3 |
罗伟祎 |
教学型 |
4 |
李芳 |
教学型 |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2021年12月30日—2022年1月1日17:30)。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院行政办反映。 咨询电话:0738-8325133(院办)
商学院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