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管理实验室钥匙管理规定
门锁是预防盗窃的一道屏障,管理好钥匙,防止钥匙丢失,对防止公私财物被盗是十分重要的。为加强经济与管理科学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钥匙管理,积极维护实验室财产安全,预防盗窃,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实验室钥匙由实验室管理员领用和管理,实验室主任存留1套实验室备用钥匙。
二、实验室管理员应加强钥匙的爱护和保管,平时钥匙不得随意放置,不得交由他人管理和使用,丢失应及时上报,以便采取措施。
三、开门和锁门管理
正常实验教学时间,由实验室管理员开门和锁门;非正常上班时间内,实验教师需使用实验室的,须根据实验室管理规定办理好相关手续后,提前与实验室管理员联系好开门和锁门。
因没有及时锁门造成的财产损失、破坏或丢失的,分清责任后由责任人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赔偿,情节严重者,给予通报批评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钥匙借用
非正常上班时间内,实验教师需使用实验室而实验室管理员因故不能准时开门的,实验教师可书面申请钥匙借用,经实验室管理员、实验室主任及主管系领导签字审批后从实验室管理员处借用钥匙,并在实验室管理员到岗上班后及时归还,对不按时归还或拒不归还者,按私自配制钥匙方法处理。
借用钥匙者,不得私自配制钥匙,否则按私自配制钥匙加倍处罚。
借用钥匙者,必须确保借用期间本室的安全与卫生,使用本室的仪器设备等必须事先申请并登记使用。如借用人因违反实验室管理规定造成实验室被盗事件或其它损失,由借用人负主要责任。
借用钥匙者,只允许自己使用,不得私自交(借)给他人使用,否则取消借出者半年到一年借用钥匙的资格,若已经造成他人私配钥匙的,还要承担连带支付责任,参照私自配制钥匙处罚处理;若还造成本室仪器设备等一切物品的丢失、消耗、损失、损坏等情况的,还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原则上不借钥匙给学生。特殊情况借用,由其指导老师按程序申请借用,指导老师承担连带责任。
五、私自配制钥匙处罚办法
任何人(包括师生教职员工)不得私自配制钥匙,一经发现,由系负责立即换锁,由私配者承担换锁相关一切费用,并记录在案,取消一年内借用钥匙资格,同时取消本学年的评奖评优资格(学生通知班集体、班主任和辅导员)。因此造成的财产损失、破坏或丢失,由私配者承担赔偿;情节严重者,给予通报批评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换锁相关费用在换锁后通知私配者,私配者在2周内支付给本系,超期支付按原价1.5倍支付,拒不支付者教工双倍从酬金扣除,学生不予注册,毕业生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六、调动者的钥匙管理
调动岗位或调走必须办理财产等交接手续,并交出实验室及办公室、教研室以及各种柜子等的所有钥匙。未交钥匙但已调动或调走者,本系保留追缴权利。
七、钥匙丢失或门锁被撬、被堵管理
实验室钥匙如有丢失,应及时向实验室主任及主管系领导汇报,分清责任后根据具体情况及时采取换锁或其他措施补救。因丢失钥匙造成的换锁费用以及财产损失、破坏或丢失的,分清责任后由责任人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赔偿,情节严重者,给予通报批评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凡因钥匙丢失或保管不当,事后不报告,又不及时采取措施造成财物被盗或损失的,将追究单位和个人责任,并根据事件情节轻重,责令其赔偿部分或全部损失。
对于故意撬门撬锁或堵塞门锁的,一经发现,记录在案,取消三年内借用钥匙资格和三学年的评奖评优资格(学生通知班集体、班主任和辅导员)。因此造成的财产损失、破坏或丢失,还需承担相应赔偿;情节严重者,上报学校给予通报批评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本制度从制订之日起执行,由经济与管理实验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