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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管理处科室负责人任职条件

2014年11月03日 16:44  点击:[]

国有资产管理处科室负责人任职条件

(一)所有科室负责人必须满足《2014年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校党发[2014]32号”文件)规定的要求;

(二)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A.综合科科长或副科长任职条件

1.中共党员;

2.男性;

3.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有较强写作能力,熟悉电脑操作;

5.年龄50岁以下(含50岁)。

B.资产管理科科长或副科长任职条件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有较强写作能力,熟悉资产管理法律法规;

3.熟悉电脑操作;

4.年龄50岁以下(含50岁)。

C.房地产管理科科长或副科长任职条件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有较强写作能力和组织能力;

3.懂电脑操作;

4.年龄50岁以下(含5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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