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档案管理服务宣传手册

作者: 时间:2023-12-29 点击数:

高校毕业生档案管理服务宣传手册


来源: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人事档案是个人政治品质、道德品行、思想认识、学习工作经历、专业素养、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以及家庭状况、社会关系等情况的历史记录材料,是参加机关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办理政审考察、申报职称评审和核定社保待遇等事项的重要依据。毕业后,如何妥善将档案进行托管?毕业多年,人事档案在哪里?关于人事档案这些事你一定要知道。


Q:一、什么是人事档案?

毕业生档案在校时称为学生档案,毕业后学校会根据毕业去向进行毕业生档案转递。转递后,工作单位或个人可将以后再形成的学历、经历、专业技术职称或专业资格等材料补充至档案中,学籍档案成为了人事档案。




Q:二、高校学生毕业后,其档案可以转到哪里?

高校学生毕业后,档案去向有以下几种情况:

(1)到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或定向招生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档案可转递至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


(2)到非公单位就业、灵活就业及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档案可转递至户籍地或就业创业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含教育行政部门的公共服务机构)。

(3)暂未就业、出国深造的高校毕业生,档案可转递至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或按规定在原高校保留两年。




Q:三、哪些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可以管理高校毕业生档案?

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人事档案属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跨地区就业创业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管理。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包括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设立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授权的单位。其他任何未经授权的单位不得开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人事档案。




Q:四、高校毕业生档案转至户籍地或就业创业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时,档案内需具备哪些关键材料?

高校毕业生档案转至户籍地或就业创业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时,档案内需具备以下材料: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转递申请表,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目录、高中毕业生登记表,高考报名登记表,高校毕业生登记表(专科、本科、硕士、博士),学历成绩单(专科、本科、硕士、博士),国外学历学位整套材料(仅限国外留学生),入团志愿书(仅限团员),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入党转正申请书(仅限预备党员和党员),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转递通知单等。


依据人社厅发〔2023〕20号文件精神,“各地教育部门要指导高校认真落实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制度,组织高校毕业生按照毕业去向和档案转递要求准确填报档案转往单位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信息。高校要参照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相关规定,将高校毕业生相关的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党团组织、奖惩记录等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形成完整的高校毕业生档案。”




Q:五、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应当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哪些基本的公共服务?

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可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以下服务:
(一)档案的接收、转递;

(二)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
(三)档案的整理和保管;
(四)为符合相关规定的单位提供档案查(借)阅服务;
(五)依据档案记载出具存档、经历、亲属关系等相关证明材料;

(六)为相关单位提供入党、参军、录(聘)用、出国(境)等政审考察服务等。




Q:六、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存放高校毕业生档案是否收费?

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应当提供免费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不得收取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转递费等名目的费用。




Q:七、高校毕业生是否还需要办理报到手续?

根据人社厅发〔2023〕20号文件规定,“从2023年起,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统称就业报到证),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取消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章环节,取消高校毕业生离校后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报到手续,不再将报到证作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必需材料。之前档案材料中的就业报到证应继续保存,缺失的无需补办。”




Q:八、档案管理服务机构能办理计算工龄、开具行政(工资)介绍信吗?

根据人社厅发〔2016〕75 号文件规定,自文件发布之日起,“取消办理转正定级等手续。为简化办事环节和手续,今后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对初次就业的流动人员不再办理转正定级手续。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在招考、聘用、招用流动人员时,可参考档案中的劳动合同、企业录用手续等材料及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社会保险缴费记录,认定参加工作时间和工作年限。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存档期间,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不再办理档案工资记载、调整相关手续。在转递档案时不再开具行政(工资)介绍信。”




Q:九、高校毕业生档案应当如何转递?

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应当通过机要通信、专人送取或邮政特快专递等给据邮件方式进行。严禁个人自带档案。档案涉密的应通过机要通信或派专人转递。




Q:十、目前国家有关高校毕业生档案及相关内容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高校毕业生档案及相关内容均参照以下法律法规执行:《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75号);《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1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公安部 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做好取消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有关衔接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26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关于积极稳妥做好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接收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20号);《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规〔2023〕8号)等。





了解完以上十个问题,很多高校毕业生们会问,那我如何才能将自己的学籍档案顺利稳妥的转至所需存档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呢?下面,我们将对高校毕业生的档案转递流程进行详细解读:

1、高校毕业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意愿填写《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转递申请表》,表格信息包含:毕业学校名称、姓名、身份证号、户籍地、转档原因、所需转档单位、联系电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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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高校毕业生将填写好的《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转递申请表》一式两份交给学校,一份交由学校档案管理部门保存,一份由学校档案管理部门放至档案内。


3、学校档案管理部门根据毕业学生填写的档案转递单位填写《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告知书》,并附《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目录》,将毕业学生档案以机要通信、专人送取或邮政特快等给据邮件方式转递(严禁个人自带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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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过程中,还有哪些问题是大家比较关注的呢?热点问题解答或许能帮到你。

●毕业后,学校将我的学籍档案交给我个人了,我应该怎么办?

○根据人社部发〔2014〕90号文件精神,“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档案。”因此,建议毕业学生尽快联系原毕业院校,由学校重新对档案进行审核,确认档案材料真实、无涂改后,将档案进行密封、盖章,使档案重新具有法律效力。再通过机要通信、专人送取或邮政特快等给据邮件方式将档案转递至所需存档机构。

○如果审查发现被拆封档案里存在材料丢失,则需要找出具材料的相关单位补办,如果无法补齐原件,则需要相关单位补充出具证明,然后审核、密封、盖章。



●人事档案中一般包含哪些材料?

●人事档案主要包含:履历材料;自传材料;鉴定、考核、考察材料;学历学位、职称、学术、培训等材料;政审材料;党团材料;奖励材料;处分材料;工资、任免、出国、会议等材料;其他可供参考的材料。



●人事档案(材料)遗失(缺失)应如何补办?

●人事档案(材料)遗失(缺失)可向材料产生部门查找或补办。比如:学历材料找毕业院校补办,工作材料由工作单位补办。



●流动人员如何在网上查询本人档案存放地点?

●存放于湖南省内各人社部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的档案,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查询:

(1) 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https://ggfw.rst.hunan.gov.cn/hrss-pw-ui-hunan/#/login?redirect=%2Fpsn%2Fwelcome)→人才人事→人事档案→档案查询。


(2)登录“智慧人社”微信公众号或APP→人才人事→档案查询。

(3)托管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的档案可在湖南省教育厅政务服务旗舰店(http://zwfw-new.hunan.gov.cn/hnzwfw/1/186/196/index.htm)自行查询和办理相关业务。

●如果通过以上方式未查询到档案所在地,还可登录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http://zwfw.mohrss.gov.cn)自行查询,如未查到,建议以毕业院校为源头查询档案去向,根据学校提供的档案转递记录查找档案所在地。



●我的档案已通过学校寄往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我要如何确认档案是否到档?

●如档案转递至湖南省内人社部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毕业学生可通过“智慧人社”微信公众号或APP,在【人才人事】专栏查询档案到档情况,或拨打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电话进行咨询。



●档案内的信息有变化,需要更新吗?

●高校毕业生应重视本人人事档案材料的补充工作,及时将反映政治面貌、工作经历、教育培训、职业资格、职称等材料、以及工作变动中形成的劳动合同、企业录用手续及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等材料,主动移交给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将甄别整理档案材料后进行归档。



●我的档案在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托管,如何线上申请档案转出?

●线上申请档案转出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https://ggfw.rst.hunan.gov.cn/hrss-pw-ui-hunan/#/login?redirect=%2Fpsn%2Fwelcome)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智慧人社”,根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出业务办理流程,在【人才人事】-【人事档案转出】上传相关材料(调档函、身份证正反两面原件照片),申请办理档案转出业务。


●湖南省内各人社部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咨询电话应该如何获取?

●湖南省内人社厅下属存档公共服务机构联系方式可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网址:http://rst.hunan.gov.cn/rst/ztzl/rlzysc/202101/t20210105_14111608.html或通过微信公众号“智慧人社”,在【人才人事】-【相关下载】下载《湖南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一览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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