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大力支持大学生创业若干政策措施》解读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13日 15:27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湖南省大力支持大学生创业若干政策措施》解读

  建设20家左右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初步建立创业导师团队,其中核心导师38名、常规导师62名;毕业生持《就业创业证》创业,最高可享24000元税费优惠……12月2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湖南省大力支持大学生创业若干政策措施》。记者获悉,我省将着力构建支持大学生创业的全链条生态体系,推动大学生留湘来湘创业。

  共担风险!首批设立5亿元大学生创业基金

  为了吸引、支持大学生在湘创新创业,今年,湖南设立首批规模5亿元的大学生创业投资基金,助力将湖南打造成大学生创业的热土和高地。

  该基金对大学生创业的支持不局限于某一特定领域或行业,硬科技项目、新消费服务项目、文化与科技融合项目、乡村振兴项目等,均在支持之列。“基金对创业团队的投资额度设定为50万元,对创业企业的投资额度则为100万元。”省财政厅副厅长祝孟辉介绍。

  如果大学生创业失败,怎么办?

  祝孟辉表示,基金对创始团队设有激励让利机制、损失核销机制。团队获得基金投资后的3年内,可以按照原始投资成本回购基金持有的股权;在3年至7年内,则可按照投资成本加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收益之和,回购基金持有的大部分股权;对于创业失败的项目,基金将每3年进行一次分级核销损失处理,确属创业失败的大学生无需归还基金投资,由基金与创业者共担风险。

  “基金在设立之初,就充分考虑到了大学生创业的风险问题,也容忍正常的创业风险。只要大学生在创业过程中依法合规、诚信经营、信守合约,基金会跟大学生共担创业风险,不会要大学生偿还基金投资资金。”湘江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王先民介绍,湘江新区作为湖南省大学生创业基金的运营管理单位,今后还将采取一系列相关举措支持大学生创业,包括设立1亿元的湘江新区大学生创业基金、打造湘江新区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开展大学生创业服务五大专项行动等。

  税费优惠!持《就业创业证》创业最高可享2.4万元扣减

  为支持大学生创业,我省出台了多项税费优惠政策。“我省税务机关还将进一步深化‘政策找人’,加力推进政策直达快享,为大学生创业就业保驾护航。”省税务局副局长周智平表示。

  目前,我省对持《就业创业证》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20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相关税费,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我省顶格上浮,即每户每年24000元。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申领《就业创业证》,向创业地人社部门申请注明“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时可以直接填报享受税费扣减优惠。

  在支持小微经营主体发展方面,我省出台了多项税费优惠政策,如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创业大学生在线上、线下渠道办理纳税申报时,可直接填报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同时,我省还针对创业就业平台出台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对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向在孵对象提供孵化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积极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大学生创业,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投资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按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按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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